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管理辦法》(京科發(fā)〔2014〕622號),開展2023年第二批(總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京的企業(yè)、高校院所、新型研發(fā)機構和社會組織所取得的技術先進、產權明晰、質量可靠、市場前景廣闊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均可申請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認定。
二、申報材料
申請參加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認定的單位需登錄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網(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線注冊企業(yè)信息、上傳申報單位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并填報如下材料:
1.證明申報項目技術先進性和創(chuàng)新性的相關材料(如科技查新報告,其中科技查新報告需要是近半年時間內出具的報告);
2.具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針對申報項目采用技術標準對應的質量檢驗檢測報告或相關認證證書(檢測報告或相關認證證書中檢測的項目名稱、型號需與申報名稱、型號保持一致);
3.申報項目執(zhí)行的現行有效的標準文本及其執(zhí)行標準自主聲明公開的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新產品或新服務的項目必須提供);
4.國家和本市對申報項目研發(fā)、生產、銷售有相關規(guī)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符合相關規(guī)定及要求的相關材料(涉及藥品、醫(yī)療器械兩個特殊領域的產品,應提供合法資質證明文件,包括藥品注冊證、醫(yī)療機構制劑注冊證、醫(yī)療器械備案證、醫(yī)療器械注冊證等復印件)。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項目,以及藥品、醫(yī)療器械再注冊(備案)的項目均不在此次申報范圍內;
5.申報承諾書,需法人簽字及加蓋公章;
6.申報項目不支持同一項目名稱同時申報新技術、新產品或新服務;
7.同一項目同創(chuàng)新點但不同型號的產品,建議整合項目型號后申報;
8.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證書有效期為3年,3年認定證書到期后,如項目未創(chuàng)新,不支持同項目重復認定;
9.其他需提供的申報材料,能提供盡量提供,包括:企業(yè)信用等級證書(或企業(yè)征信等級截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件,上年度及本年度銷售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和發(fā)票,所獲榮譽、承擔政府項目的立項或結題證明、技術應用證明或服務案例證明、技術研究報告、服務資質證明等;
10.以上申報材料需真實有效、掃描清晰(若出現不清晰資料以審核不通過處理),在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網項目申報附件上傳頁面按材料目錄順序分別上傳電子版。
三、受理時間
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線上受理時間:2023年9月1日(星期五)-9月22日(星期五)。
四、電話咨詢服務
政策咨詢電話:010—88828845
技術服務電話:010—88828846
咨詢服務時間:項目受理期9:00-11:30,14:00-17:00
申報主體可在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網常見問題一欄查看以往注冊和申報常見問題及解答。
五、其他事項
1.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小組(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與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任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認定小組無關。
2.申報狀態(tài)短信通知系統(tǒng)已上線,請申報單位務必更新企業(yè)聯(lián)系人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保證申報狀態(tài)信息正常查收。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qū)管理委員會
2023年8月31日